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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2015-10-09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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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5〕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发〔2015〕3号)和《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张发〔2015〕4号),设立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整合的职责。

1.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的职责。

2.加强全市社会金融服务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

(八)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九)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以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十)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市人民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对市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十一)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负责联系驻张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

(十二)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组织推进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

(十三)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的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公文核稿和印制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档案和印鉴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办机关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秘书二科。

负责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有关公文,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负责编写《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有关材料撰写工作。

(三)发改财经科。

负责常务副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有关公文,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四)旅游商贸科。

(五)农业农村科。

(六)工业交通科。

(七)社会发展科。

(八)城乡建设科。

(九)社会管理科。

以上6个科的职责是:

负责副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有关公文,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十)综合调研一科。

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以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十一)综合调研二科。

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市人民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对市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张家界政报》等内刊的编发工作;参与重要材料和会议文件的起草等工作。

(十二)金融一科。

组织拟订全市金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建议;负责驻张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牵头组织政、银、企合作对接工作;负责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资本市场建设,培育后备上市、挂牌企业,指导和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指导、协调债券发行工作;负责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金融安全区创建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

(十三)金融二科。

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的预审报批和日常监管中的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各类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牵头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具体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信息技术科。

负责收集、整理并传递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办机关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和办机关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等有关信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发布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督促落实;负责办理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编发《督查专报》。

(十六)建议提案办理科。

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来文办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会议、活动联系工作。

(十七)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有关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有关事项落实;具体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值班工作。

(十八)行政事务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公共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重要会议、活动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处理群众集体来访;承担办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监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九)人事科。

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办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40名。其中: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7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纪检监察负责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行政编制单列,按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机关后勤服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含市人民政府领导司机编制),暂维持现状,人员只出不进,空编核销。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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