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张编〔2015〕24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
《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5年8月25日
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发〔2015〕3号),设立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挂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为张家界市农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 职能转变
将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给市农业委员会。
二、 主要职责
(一)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畜牧兽医水产的法律法规。
(二) 拟定养殖业和饲料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承担养殖业的调查研究、生产统计、市场信息、情况综合等工作,研究提出养殖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 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的有关工作,拟定动物防疫目标管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检疫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的监督、监测、预报、发布工作。
(五) 承担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认证、产地环境的质量认定以及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质量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种畜禽、水产种苗、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
(六) 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承担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应用、推广工作,拟订畜牧业和渔业的种苗、产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地方性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 发布养殖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推进行业信息网络建设。
(九) 承担草地、水域及地方畜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十) 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 组织实施渔业船舶法律法规,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 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用于养殖开发、建设的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养殖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十三) 承办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文字综合、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行业统计、经济信息、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开发的有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 畜牧科。
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猪、牛、羊、禽、兔、蜂以及其他畜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畜牧业品种改良、结构调整、区域布局、产品加工的思路和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种畜禽产品登记和进口初审工作,承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具体工作,审核畜禽品种的经营、推广和广告,承担保护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新品种(系)的有关工作;承担保护草地资源工作,负责指导牧草基地建设、牧草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三) 兽医科。
组织实施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定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和管理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和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有关具体工作,拟订兽药生产经营规划,承担监督管理兽药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及进出口兽药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兽药案件。
(四) 水产渔政科(大鲵保护发展科)。
组织实施渔业和水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调查分析水产业生产、销售形势和开发动态,拟订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水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质量改进、效益提高的相关措施,承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承担监督水产苗种的有关工作;承担渔政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的渔业纠纷案件,组织协调重大渔政执法行动,保护渔业水域环境,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重大渔业违规事故,承担保护和利用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具体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大鲵等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利用、捕捉与运输,负责大鲵产业协调发展工作;承担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渔业船舶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 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
组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所,承担监督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屠宰检疫制度落实的检查指导工作。
(六) 质量安全科(市饲料工业办公室)。
检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承担监督畜禽水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等环节质量安全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承担监管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有关工作,强化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追溯、市场准入等制度的实施;承担饲料的行业管理、信息统计、证件发放等有关工作。
(七) 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畜牧水产各种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
四、人员编制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4名(正科级),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专职副局长;科长(主任)7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综合执法支队,挂张家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张家界市渔业船舶检验检测站牌子,为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动物防疫、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和质量安全、养殖投入品监管、渔政执法监督、渔业船舶检验等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市畜牧兽医水产综合执法支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
(二)张家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张家界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牌子,为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其主要职业是:提供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和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自理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六、附则
本方案由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