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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

2015-10-08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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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简介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设置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处级机构,同时加挂“张家界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名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二) 指导和参与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章,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机动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 参与全市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以及公用停车站(场、点)的规划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出租车辆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停靠点的设定和审批。
(四) 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处特大交通事故,直接承办道路交通责任重新认定和伤残重新评定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 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六) 依法对全市的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注册、过户、异动转籍、变更、抵押、停驶、复验、临时入境、注销登记),核发牌证;负责入户新车(含转户车)的检索;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的检验及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的呈报、审核;按职责权限,负责机动车辆的生产、改装、维修、报废的安全技术监督;依法对委托农机部门管理农用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监督检查。
(七) 依法受理初次报考机动车辆驾驶同的资格审查、考试和发证工作;负责对在册驾驶同进行日常管理(年审、安全教育、增驾、复验、转籍异动、换证、补证、违章记分以及驾驶证的吊扣、吊销、注销和撤销等);负责教练车牌证、教练员证和教练车区域通行证的核发管理;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各类资料的建档保管、登记、统计以及分类上报工作。
(八)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查处违纪案件;协助县(市)公安局党委管理交警大队领导班子。
(九) 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讯、计算机应用的管理、规划和指导。
(十) 组织对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指导、检查、审计、监督各大队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 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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