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为检查全市政府网站2017年建设管理情况,推动全市政府网站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重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政府网站规范发展,助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总结历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5.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
8.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
9.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
1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
1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4号);
1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与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34号);
1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99号);
14.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65号;
15.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和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6〕52号);
16.《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发布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函〔2015〕67号)。
二、评估对象
1、各区县政府网站
2、市直及驻张各工作部门网站
三、评估思路
评估省市部门网站,区县、市直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相关文件,特别是《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相关要求,加强网站管理、推进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提升网站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了对全市政府网站的多维度考察,实现对网站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考察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思路如下:
(一)促进全市政府网站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从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开设与整合、网站功能、集约共享、创新发展、安全防护、机制保障、网页设计规范等方面,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创新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紧扣《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各项要求,结合全市政府网站发展实际开展评估,以评促建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实现规范建设。
(二)不断夯实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基础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继续开展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季度抽查工作。从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全市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0%。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总结全年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季度抽查情况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的检查,推动政府网站坚守底线,夯实网站建设基础。
(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和入口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多份文件均明确指出,政府网站的建设目标是“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察全市政府网站在加强平台建设、打通信息壁垒、统一优化入口、利企便民办事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尤其是考察网站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内容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性、服务入口的统一性和信息资源的一体化等情况。
(四)鼓励政府网站创新发展
为进一步鼓励全市政府网站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推动政务服务最大范围地惠及企业和社会公众,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专门设置相关指标,评估全市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情况,总结优秀做法,为实现全市政府网站持续开拓创新打好基础。
四、评估内容
(一)网站管理。综合网站的通报情况、安全情况,组织保障情况等方面,评估网站管理质量。
(二)网站功能。评估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情况。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还将评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协同联动的工作情况。
(三)规范建设。评估网站名称、域名和页面设计的规范性,网站可用性、链接可用性、集约化建设情况。
(四)创新发展。评估网站对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应用情况。
五、评估程序
(一)指标制订。制订、发布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数据采样。对参评单位网站数据进行采样。
(三)现场抽查。对参评单位网站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四)集中评估。2017年12月27日-12月29日进行封闭式集中评估,对参评的网站进行评估打分。
六、组织形式
市政府办公市负责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市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市电子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执行工作由市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市电子政府办)网站科和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工作人员负责。
绩效评估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从区县政府门户网站抽调4人,从市直部门网站抽调6人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评估打分。严格遵循回避原则,市直部门网站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市直部门网站评估,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评估。
七、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按综合得分分类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为优秀等次。
(二)良好等次。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低于90分的,为良好等次。
(三)合格等次。得分高于60分(含60分)、低于80分的,为合格等次。
(四)不合格等次。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适时召开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发布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
八、评优规则
按照绩效评估最终结果评选出2017年度“张家界市优秀政府网站”8家,2017年度“张家界市政府网站特色精品栏目建设奖”5家、 8名政府网站建设先进个人,发文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